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乒乓球协会
二、冠名单位
重庆市巨成集团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28日— 11月 30日在市体育馆举行。
四、比赛项目
男、女团体
五、运动员组别
(一)男、女甲组:60周岁以上(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男、女乙组:50-59周岁(1964年1月1日——1955年1月1日期间出生者)。
六、参赛办法
(一)以重庆市行政辖区乒协、乒乓球俱乐部(训练中心),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队报名参赛。运动员须是具有重庆市第二代正式身份证的本市户籍人口或长期在渝人员(长期在渝人员报名时应同时交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渝情况的书面说明,包括工作单位及职务、来渝日期、居住地等,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赛)。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适合参加乒乓球剧烈运动者,并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等保险。如出意外,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每单位可报一队或数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3—4人。
(三)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的比赛,但乙组运动员不能参加甲组的比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各队应严格把好运动员资格关,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七、比赛办法
(一)男、女团体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每场比赛按A-X,B-Y,C-Z、A-Y,B-X顺序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冠亚军,3—4名并列,5—8名并列。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二)运动员比赛时应出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者,则视为资格不符禁止比赛。
(三)各队如在比赛中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应在该运动员出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举报,并交纳举报费100元,如举报属实举报费予以退还。
(四)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使用双鱼牌白色比赛球。
八、录取与奖励
(一)团体赛各组参赛队在21支以上录取前八名,11-20支录取前六名,10支以内的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并列第三名各奖1000元、并列第五名各奖500元。
(二)根据中国乒协的规定,获得团体赛前二名的运动员可申请业余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团体赛三至六名的运动员可申请业余二级运动员称号。(申报时间在比赛结束后两个月内有效)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的运动队总队数控制在100支,额满为止。各参赛队于2014年 11月16日前在市乒协报名,报名时交验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
1、上午报名地点在:体育村7号(传达室)
2、下午报名地点在: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山大道1号,恒大华府会所三楼市乒协办公室
联系人:田 横
电话:18983909393 67304022
传真:67304022
电子邮箱:1084643684@qq.com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11月28日上午8点前在市体育馆报到,领取秩序册。晚上19:30参加开幕式(服装统一)并进行比赛。
十、其他
(一) 11月 19日(星期三)下午15:00点在市体育馆新闻发布会议室召开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会上将进行抽签,缺席队由裁判长指定代行抽签(不另通知)。
(二)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